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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輪狀病毒資訊更新

資料更新時間:424

我前次的賽鴿疾病資訊更新,引起鴿友相當多的回應,大多數鴿友的回覆重點,集中在希望了解賽鴿疫苗接種後,會不會產生應該有的免疫效果。隨著賽季開打時間日漸接近,在疫苗實用性無法被確定的情形下,鴿友們必需要做出困難的決定。賽鴿在接種疫苗後,需要多久才會產生免疫,也將影響許多鴿友的決定。他們是否要等待疫苗有作用,或是去找尋其他方式讓賽鴿有免疫效果或是啥事都不做的只是等待。而要做出正確決定,卻必須依靠正確信息的獲得。

隨著時間推移,我必須回過頭去看看記事本上,賽鴿試驗疫苗注射的確切日期。6個試驗疫苗全部是在201751日注射的,2017517日第一次抽血,16天過後檢驗結果顯示,血中具備低水平的免疫力,這數據說明這疫苗可能有保護這些賽鴿的能力。接著準備第二批的6種試驗疫苗,並在第一次接種29天後的2017530日給予。查維斯‧貝朵(Travis Beddoe)博士建議再次抽血的時間,是在第二次接種的4週後。也就是在第一次接種疫苗後的第63天,就是在201773日正式完成。這次的接種讓人有點興奮,因為資料上說此次疫苗的免疫水平比較好。仔細計算實驗程序所需日子,意味著第一次抽血的時間剛好是2週後,而第二次抽血的時間,就是在第9週。如果這樣程序的執行是正確的,哪就表示我先前的建議必須要更改,鴿友再也不能說接種過疫苗的賽鴿,在8週後會產生免疫效用,因為這個數字必須修改為9週。

那麼我們在這免疫試驗程序執行的過程中,到底知道了些什麼?我們只知道疫苗注射後的確會刺激身體產生免疫保護性的發展,或者我們還知道,這種免疫力會在16天到63天間形成。而我們不知道的是,在這段時間裡,到底何時才能確實產生有保護力或免疫力。令人沮喪的是,沒有其他相同疫苗的發展可以給我們提供借鏡。世界上其他地方都找不到禽類用的輪狀病毒疫苗(無論是死毒疫苗,活毒疫苗,還是次單位疫苗),我們現在發展的是全新疫苗。找到唯一的輪狀病毒疫苗是給人類,牛隻以及其他哺乳動物用的。是不是有理由認為,雖然這種疫苗是以不同病毒株製備,但是仍然可以拿來與現在正在發展的疫苗進行比較 --我個人認為這麼做並不適當,因為鳥類對許多藥物的反應,與哺乳類使用後呈現非常不同的結果。例如,普魯卡因青黴素(procaine penicillin),局部麻醉劑(local anaesthetic)和可體松(皮質醇)(cortisol),這些藥劑是犬、貓疾病治療常用藥物,然而相同藥物的單一使用劑量卻足以讓鴿子致命。反過來說​​,用於鴿子治療的藥物莫西菌素(moxidectin)的相同劑量,對許多哺乳動物也是致命的。

我們只能建議說,如果鴿友希望透過疫苗接種來保護自己的賽鴿,那麼根據現有資訊結果,賽鴿接種後可能需要長達9週的時間,才會得到疫苗的保護。這是個必須等待的漫長時間,但希望這樣的訊息,可以幫助鴿友決定如何處理自己的賽鴿。每位鴿友決定怎麼做,完全是他自己的選擇。

那麼為什麼不在疫苗試驗期間,讓賽鴿抽血的次數多一些,這樣賽鴿身上產生免疫力的時間,不就會更為正確?疫苗試驗開始時,仍存在有很多的未知數。20172月的疫苗研究啟動時,只是個理論。我們知道,如果研究獲得成功,將會是世界上第一支禽鳥用環狀病毒疫苗。雖然我們進入的是一個新領域,然而7月初,就已經產出被證明具有保護力的疫苗。這項工作的完成,是在防止疾病迅速蔓延,和許多鴿友為了安全參賽的願望背景下完成的。該項研究計劃是由樂卓博大Latrobe University LTU)的科學家所開發的,當時訂下的計畫是為了能夠盡快地生產出有效疫苗。而且這工作,還是在合作契約規畫下的預算範圍內完成的。為了確定這些疫苗是否真正起保護作用,該項預算設定開發6種試驗性疫苗以及疫苗施作。要做到能夠抽血檢驗是需要努力、時間和金錢支持,而樂卓博大在報價範圍內完成這項工作,是很正常的。免疫性能增強給藥後4週,做第二次抽血很合理,通常的情況下,緊急疫苗使用時的資料欠缺,需要在使用後再填寫完成。。

為了對這疾病更了解,我們還有許多需要學習和更多的研究要做,希望隨著時間過去與資金的支持,我們可以得到更多的血液測試成果,最後便我們可以對這種疾病,有像是對禽類副粘液病(PMV)的認識一樣,產生相似的理解(經由2012年最後測試後)。這裡有件事還是應該要記住,雖然我們發展的疫苗與崔爾迪亞‧拜爾凡特(Treidlia Biovet)公司所做的疫苗有點相似,但是我們的疫苗跟他們的不盡相同,我們的會以稍微不同方式表現。除了找出被注射試驗鳥什麼時候呈現免疫保護力外,我們還需要在其他事項上多方學習,像是什麼時候是最好給予增強效果藥劑時機,或者是確認有需要給予增強效果藥劑的必要嗎!

澳大利亞國家賽鴿管理委員會(ANRPB Australian National Racing Pigeon Board)416日發布的最新新聞稿中指出,這疫苗接種5週後,會產生完全免疫效果。我向管理委員會提出糾正建議,說這與我們目前對這疫苗的認知不相同,然而卻被管理委員會反過來告知,說他們的新聞稿是不會做改變的。

在這裡,我想讚揚崔爾迪亞‧拜爾凡特(Treidlia Biovet)公司的馬克‧懷特(Mark White)博士,他在這疫苗製作方面的成就。我們都應該記住,疫苗製作並不容易,而且許多常見的人類疾病,如肺結核病(Tuberculosis,又稱TB)等,仍沒有確實可防疫的疫苗產出。儘管這疫苗的製作仍有許多挑戰,但是他仍然致力於讓這疫苗能夠盡快上市可用。

 

資料更新時間:418

對賽鴿鴿友的提醒

關於最新澳大利亞國家賽鴿管理委員會發布的不正確獸醫相關信息。

鴿友必須要特別當心,接種賽鴿環狀病毒疫苗兩個月以後,才有可能形成保護性免疫力。這與2天前(416) 澳大利亞國家賽鴿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最新通知報告上所說的5週,是不同

的。

昨天我發送了一封對這事說明的電子郵件給葛雷‧卡科史基(Greg Kakoschke)

! 格雷格,

你們委員會最新一期發布的訊息裡,給了個錯誤資料可能會造成一些嚴重後果。就是在初始疫苗試驗接種後4週進行抽血,血液成分分析後結果顯示並沒有達到具備保護性免疫水準。初次接種後8週,給予增強藥劑並重新檢驗血液,才發現保護免疫力已達免疫水準。因此,我們所知道的是,在接種後48週間才會產生保護性免疫力。所以說,疫苗不可能在第二次抽血檢驗後的1-2周內,就會產生最大免疫效果,事實上,即使在這段時間賽鴿已經有了免疫保護力。同理可證,我們就更不可能說,可以讓初次接種疫苗5週後的賽鴿,直接交鴿車混進賽鴿群體中,還說這對牠是安全的。

有件重要的事項必須要記住,就是我們並不知道免疫保護力,要達到哪種等級以上才真正具備保護力。而病毒的中和測試結果可以證明這一點,這是在原始契約的第三階段第二部分。但是因為史蒂芬‧艾格雷頓(Stephen Eggleton)並沒有在契約上簽字付款,以至於樂卓博大學不得不停止工作,當然就造成這些測試沒有完成。我們目前所知道的是,在第8週(第二次注射後4週)接種疫苗試驗鳥類的免疫力水平(特拉維斯(Travis)的酵素連結免疫吸附分析法(Elisa)的抗體IgY估計值所示),通過臨床觀察,高於自然感染禽鳥自體恢復5週後的抗體值,並且這結果顯示,這些已恢復的禽鳥在10個月內,或是更長時間裡,就不容易再受到感染。因此接種疫苗的禽鳥會產生免疫力,這應該是合理的推論。當然試驗中有少量禽鳥,出現了差異很大的個別結果。

為了安全起見,最好在你們的公告上說,第二次接種疫苗後免疫力會上升(然而我們並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達到最大值),但是在第一次疫苗接種的8週後,就會具有免疫保護作用。這樣就是意味著,鴿友至少需要在比賽前8週(而不是5週)接種疫苗。將時間搞混可能導致賽鴿免疫力不足而受到感染,也會讓鴿友認為這疫苗沒有作用。

我把這封電子郵件副本抄送給馬克‧懷特。

葛雷格回信說,我可能是對的,但是他還是沒有表明會去更改公告,即使這項報告已經由馬克‧

懷特做了證明。自去年9月疫苗試驗完成以來,疫苗試驗結果就已經登錄在公共領域上。搞不懂為什麼格雷格不去更正他們的公告,提供準確信息給鴿友們會有甚麼問題,真是夠莫名其妙的。

 

2018126日。

賽鴿環狀病毒疫苗什麼時候可以上市?

許多鴿友在問的問題是“賽鴿環狀病毒疫苗什麼時候可上市?”問題答案在以下的解釋可以知道,最主要的決定者是崔爾迪亞‧拜爾凡特公司馬克‧懷特博士(疫苗製作的主持人),他才是可以準確地回答這個問題的人。124日馬克來信,他提到說,一旦疫苗合約簽署完成,而且樂卓伯大學同意移轉給他最後疫苗製造細節,當一切順利,疫苗上市的時間只需要再34個月。然而,他信中解釋說事情可能不會如預期地順利進行,並且有可能會有延誤的情形。儘管疫苗的準確上市時間尚不是很清楚,但是這也就意味著,34個月後會有這種可能。這個意思是最早上市的賽鴿環狀病毒疫苗時間是在五月或六月,當然這時間有可能會延遲一些。一旦疫苗上市,賽鴿就可以接種疫苗並獲得免疫保護力,時間表可以在本次更新的最後一段裡找到。

8月底完成(成功)疫苗接種試驗後,我個人參與疫苗接種工作就算是正式結束了。剩下要解決的事項,就要由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ANRPB)、樂卓伯大學以及接下來負責生產的疫苗製造公司崔爾迪亞‧拜爾凡特(由馬克‧懷特博士擁有並營運)來解決。在9月初,疫苗商業化生產正處於緊鑼密鼓時候,看狀況應該有望在2017年末或最遲於20183~ 4月時提供疫苗上市。因為疫苗的迫切需求得到了支持,所以由維多利亞州和新南威爾士州首席獸醫官員,授予澳大利亞農藥和獸藥管理(APVMA)發出緊急生產許可證。不幸的是,在9月份的時候,整件事情受到了阻撓。這事是怎麼發生的?我們發現自己怎麼會遇到這種情況呢?在今年賽季前幾乎肯定可以獲得疫苗的機會,顯然就這麼消失了嗎?

去年9月以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呢?

1.201612月至20179月的9個月期間,澳大利亞墨爾本(Melbourne)發現大量鴿子死亡,原因被被診斷為G18P的環狀病毒。對此病毒進行測序後,發現該病毒序列與現有海內外的呼腸孤病毒(Reo)和環狀病毒疫苗,具有潛在交叉免疫情形,因為這個發現,於是意識到必須立即製備這新疫苗出來。樂卓伯大學被指定從事這種疫苗的研究與開發,之後順利製作出疫苗並成功完成疫苗試驗。樂卓伯大學製備一份工作合約給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該合約準備於9月中旬簽署,這將會是繁忙的9個月。一旦合約簽署並收到款項,最終生產細節將由樂卓伯大學下單崔爾迪亞公司,由他們將這疫苗商業化上市。

2.原始合約的條文裡列明,9月與樂卓伯大學簽署疫苗研發工作事項,付款總金額為一次付款17.4萬澳元。因為我不是樂卓伯大學員工,且已經完成疫苗試驗用鴿子的管理工作(即照顧鴿子,血液抽取,疫苗接種等),所以從這數額裡扣除7千澳元,故而應付金額為16.7萬澳元。我在與樂卓伯大學的會議上理解錯誤,就是賽鴿委員會僅只會提供1/3的資金,其餘款項則將經由我們認為“幾乎肯定會得到”的聯動撥款補助來滿足。格蘭特‧帕特森(Grant Paterson)負責收集澳大利亞鴿友捐贈的約 60,000澳元資金。在完成疫苗試驗後,樂卓伯大學商業營運主管卡洛琳‧貝斯楚(Caroline Bathje)出具意見,認為合約涵蓋的最初工作實際上是“概念驗證”,只有後續研究成果才有資格獲得捐款補助。 

3.我向卡洛琳說明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目前只能提供60,000澳元的資金,她問說如果將16,7萬澳元分3年三期支付,是否仍能幫到我們的研究工作。我認為這是卡洛琳好心的建議以及樂卓伯大學的通融。我們的研究將獲得相同金額(即16.7萬美澳元)支持,只是支付的時間長了一點,雖然如此,但是這也將使我們更容易與樂卓伯大學,建立長久持續的合作關係(即企業與研究間),從而更容易獲得澳大利亞研究理事會(ARC, 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的聯動撥款補助。聯動撥款補助具有聯結研究與企業需求的功能,可以將研究結果直接用於滿足企業需求。因為如果研究成功,聯邦政府補助金額,將按企業每提供1澳元,就相對給與2澳元的補助。

 4.捐贈款60,000澳元將用於第一筆付款,第二與第三次付款的資金來源,則以疫苗銷售價內加方式收集。如果後兩筆應付款項不足,則我將是這兩次付款的保證人,必須為此負責並補足差額。一旦這3筆款項按時給付,而且我們還成功申請進行環狀病毒進一步研究,或者如果另有其他國家級問題需要資金援助,則此項款項徵收資金則可以用於聯動撥款補助。而年度款項支付動作,將會顯示樂卓伯大學與賽鴿企業間的持續合作關係,這將有助於獲得未來賽鴿環狀病毒研究的聯動撥款補助。

5.樂卓伯大學和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簽訂了疫苗製造合約。由於委員會支付該疫苗的研發工作費用,所以說基本上他們擁有該疫苗的所有權;而樂卓伯大學將擁有用於製造該疫苗的技術(即智慧財產權或簡稱IP)。如上所述,一旦合約簽訂並完成首次付款,樂卓伯大學將提供委員會疫苗最終製造細節,這些將交給崔爾迪亞公司的馬克‧懷特博士,他們公司將為委員會開始商業化生產製造疫苗。 

6.最終合約細節的討論,一直延續到8月份,這進度影響疫苗的開發工作。自從樂卓伯大學開始接手我的工作後,他們的商業營運主管卡洛琳‧貝斯楚博士,是我們與樂卓伯大學的對口聯絡人,而她一直協助合約擬定的談判工作。談判工作持續著,不禁讓我感到沮喪,因為我感覺到,大家努力地要盡快將疫苗推向商業化上市的所有工作,都被冗長合約談判浪費掉了。我去找卡洛琳‧貝斯楚商討,看看是不是可以找出一個臨時措施,讓疫苗的費用可以一次付清。我個人認為這疫苗的生產,將足以影響鴿界的未來,所以並不希望看到這個過程,因為金錢的考量而被延遲。最好的設想是,獲得樂卓伯大學支付後,他們還將最後的製造細節交給馬克,讓他可以開始執行疫苗生產。如果疫苗可以生產,我將會在之後償還預借的金額。令人沮喪的是,她認為這樣的建議是不可行的。

7.合約談判的工作持續進行,而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主席史蒂芬‧艾古頓(Stephen Eggleton) 經由他的律師建議後,表示他不會代表委員會簽署這合約。這顯然是有人擔心委員會加入協議的合法性以及可能的財務風險,我已經請史蒂芬必須要詳細說明這一點。

8.隨後,我同意代表委員會簽署合約以結束這僵局,這合約將與我的公司簽訂。雖然我的公司不會從這份合約中賺到錢,但是合約簽署後,任何合約談判進展相關的延誤,都可以被避免。 6萬澳元將轉入我的公司,然後立即轉到樂卓伯大學進行首次付款,而合約的其他方面將保持不變。 

9. 9月份時隨著合約談判的持續進行,我也向卡洛琳‧貝斯楚多次反應進程太慢。2017922日星期五,由於各種事項的拖延,讓人感到沮喪,於是再次向她提出建議,希望她能夠按照“現狀”的原則下簽署合約。依我看來,在相對影響較小的事情上討論,進而延遲談判進展是毫無意義的。在925日星期一,卡羅琳寄來的郵件說,合約快將要敲定了。當天下午我們通了電話,她希望合約能夠在第二天簽署。她還表示,為我們達成一個人人都滿意的協議很是高興。她還建議,我不需要親自到樂卓伯大學去簽字,可以通過電子簽屬的方式完成。經過多次的討論後,我們終於在2017925日簽署了合約,卡洛琳‧貝斯楚博士(樂卓伯大學商業營運主管)、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和我都很滿意這結果。

10.合約在第二天並沒有準備好,3天後,我們被告知卡洛琳的主管丹‧葛蘭特(Dan Grant)博士有不同的意見,他認為樂卓伯大學是國家機構,所以合約簽定的對象應該是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而不能是私人公司。在接下來的四個星期,史蒂芬‧艾古頓再三地與丹‧葛蘭特商討,說明他雖然代表委員會,但是因為種種考量並不能簽署這合約,而我是他們的代言人,希望我可以代表他們簽字。

 

史蒂芬‧艾古頓在104日的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

我在大約一小時前和卡洛琳聊了一下。

她現在又得到合約簽定的掌控權,在確認了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的立場,並確認該協議是以您的名義,並以(簽字)完成合約作為當前優先事項進行。

我明天將去銀行取得我們這方的授權書,然後在完成合約時,就可以馬上取得銀行支票。

 

1010日史蒂芬的另一封電子郵件裡寫道,

親愛的卡洛琳,

我們對現在這樣的狀況覺得很困惑,就如我上週與妳說的,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還處於起步階段,最近澳大利亞動物衛生局要求,依據國家行為準則(National Code of Practice)組織事業福利中心。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沒有資產,沒有收入來源,所以委員會是無法接受未來負債的(按照現行合約大約是90,000澳元)。

為了找到解決方案-科林‧沃克(Colin Walker)博士-一位鴿界領導人物及賽鴿業界的代表,義無反顧地擔起解決疫苗合約裡諸多問題的負責人。鴿界急需賽鴿環狀病毒疫苗,而學術上的工作已經完成。 CVO正在等待,鴿業正在等待,疫苗生產工廠已準備就緒,沃克博士也準備好要簽署合約,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也已準備好支付第一筆款項(來自鴿友和聯盟的捐款)-因此依我個人的觀點,樂卓伯大學現在真的需要給個快速的回應。現在我們所有相關人等,都有義務將這疫苗生產出來,因為新的賽鴿作育季節,數以千計的賽鴿和觀賞鴿,正面臨受這病毒感染的風險。 

史蒂芬盡其所能的希望能完成合約簽署,丹葛蘭特則多次表示,他們大學傾向於與國家級委員會簽約,而不是私人公司。他曾經在電話中,向我解釋為什麼樂卓伯大學,希望與國家級委員會而不是私人公司簽約,因為這樣比較有聲望。

11. 1014日史蒂芬‧艾古頓發出一封電子郵件說,他一直與丹葛蘭特談判,信中他解釋說,目前的合約形同是“無效的”,丹葛蘭特建議說:樂卓伯大學可以向崔爾迪亞公司收取智慧財產權使用許可費(60,000澳元,不包括商品及服務稅GST),授權權利金的定義則需要再協商,而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將捐出60,000澳元給崔爾迪亞公司。儘管史蒂芬堅持不懈,但丹堅持認為樂卓伯大學只能與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簽約,而不是與崔爾迪亞公司。為了避開談判中的明顯瓶頸,並讓疫苗可用性再次恢復正常,史蒂芬最後同意了,一份新合約即將起草。

12.在接下來的雙月度委員會會議上,委員們將被要求就初始和新擬定的第二份合約,進行投票表決。一些委員會成員對這問題存有一些不確定性的疑慮,我與一位委員會成員交談時表示,第二份合約是作為“已達成協議”才提交的,委員會成員此次投票表決是否支持史蒂芬‧艾格雷頓和副主席葛雷格‧可卡斯基(Greg Kakoschke)所做的決定。然而,另一位委員會成員告訴我,投票決定事項並不僅如此,其中還有要成員為其中一項或其他幾項合約進行投票。無論哪種方式,最後委員會投票支持第二份合約,第二天丹‧葛蘭特被告知,委員會一致支持史蒂芬的決定和第二份合約。

 13.史蒂芬曾經表示,他願意擔任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主席2年,而這兩年任期在委員會召開時就已屆滿,史蒂芬‧艾格雷頓當即卸任,葛雷格‧可卡斯基在會議裡當選為主席。

 14.包括史蒂芬在內,沒有人能夠預測新合約的談判需要多久時間。實際上,我們已經回到了原點。史蒂芬和葛雷格多次聯繫樂卓伯大學,然而幾週的時間一轉眼就過去了,最後由克雷格‧派屈(Craig Patch)博士(商業營運部門員工)和丹‧葛蘭特告知,賽鴿環狀病毒疫苗專案是最優先的事項。時間一直到1120日,馬克‧懷特都沒有收到新合約的草案。我個人很想知道如果是低優先級事項,需要多長時間。該項合約概述首次支付款為66,000澳元,還加上所有利潤的50%,這種合約比較常見的數字是5%,馬克提出了建議,並立即將合約還給了樂卓伯大學。

15.直到2018112日,新的合約才被送回給馬克,從9月到1月,到目前為止,4個月的時間白白浪費掉了。希望能夠在2018年年初,讓疫苗上市的機會沒有了。鴿友們想像一下,我們辛苦工作直到9月份,然後時間就這樣沒了,想想我的感受如何?送回來的合約,由馬克審查,樂卓伯大學也同意馬克的大部分建議。 

16.截至1月26日,馬克‧懷特博士(崔爾迪亞‧拜爾凡特公司)和樂卓伯大學間的合約談判已經完成,雙方將很快可以簽署合約。而在此之前,必須制定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和崔爾迪亞公司間的協議。一旦合約簽署並付款後,樂卓博大學將把疫苗最後製造細節,授權給馬克。然而,目前尚不清楚樂卓伯大學是否已完成,馬克公司商業生產所需製造過程研發工作。然而相當合理的推斷,在合約談判進行同時,樂卓伯大學並不想在賽鴿環狀病毒疫苗上花費更多資金和資源,因此也沒有任何付給他們的款項。如果這項工作還沒有進行,那麼就可能需要幾個月的時間來搞定這些細節。希望這項工作已經完成,且馬克所需的技術資料也已經準備就緒。一旦馬克收到這些資料,他就可以開始疫苗商業製造的流程。正如本次賽鴿疾病資料更新開始時所說的,一旦到達這個階段,如果一切順利,疫苗將在3至4個月內上市。而在這段時間,馬克就需要做些研究和開發工作,以確保這個疫苗生產流程在他手中可以運行良好。正如先前提到的那樣,確實存在有潛在問題和延誤。我個人的感受(我希望是我想錯了),如果疫苗在年中前就有了,馬克將會完成一份非常出色的工作,那時我們才會是幸運的。

17.有一些持續的合約問題。例如,目前還不清楚誰將擁有疫苗所有權,在此過程的早期,5月份的時候,代表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的律師查爾斯‧海德(Charles Hider),代表委員會與樂卓博大學就疫苗問題進行談判。這些早期的討論並不包括疫苗的所有權,而是智慧財產權的所有權(即用於製造疫苗的技術)。查爾斯建議委員會應該擁有疫苗智慧財產權的一部分。樂卓伯大學不同意查爾斯的建議,並堅持擁有(完全)的疫苗智慧財產權。誰擁有疫苗(無論是委員會還是崔爾迪亞公司)尚不清楚。然而,我個人覺得,這個所有權應該屬於委員會,因為是他們支付費用給疫苗開發和組織(通過我)最後的製造。崔爾迪亞公司支付給委員會的實際費用百分比,以及支付多長時間的問題尚未解決。這些問題非常重要,因為它將成為賽鴿環狀病毒疫苗持續研究,和其他潛在國家賽鴿問題研究的資金來源,而且其可能會影響澳大利亞賽鴿一段不算短的時間,甚至可能到幾十年之久,這些事情需要在委員會和崔爾迪亞公司間簽署協議前解決。當然,崔爾迪亞公司和樂卓博大學間的協議,只有在本協議簽署後才能簽署。下次委員會將於26日舉行,委員會將有很多相關討論事項,毫無疑問的,所有委員會成員都會提出他們的建言。

 

總而言之,4個月時間的損失(以及我們糾纏在今年比賽前獲得疫苗的時間)是圍繞史蒂芬‧艾格雷頓根據他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而不願意簽署第一份合約展開的,然後當我代表委員會提出簽署要求時,丹‧葛蘭特博士代表樂卓博大學拒絕與我簽署合約(原因以下會說明)。

乾坐著啥事都沒做的度過4個月是非常困難的,邊做邊看今年賽季有可用疫苗的可能性一點一點地蒸發。有次,我嘗試聯繫另一所大學,看看他們是否可以為我們完成樂卓博大學所做的工作,當我們發現他們可以很容易的達到我們的要求時,是有考慮過就這樣撇掉樂卓博大學,當時沒這麼做,造成我們今日的挫敗感。我個人不認為事情還可以做得更好,我促成這項疫苗的開發,從診斷到疫苗試驗完成以及第一份合約準備,然後提出費用支付,而當整個情況被推遲時,我很樂意接受與此相關的任何風險,代表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簽署完成的合約。

丹‧葛蘭特何許人也?

丹‧葛蘭特是樂卓伯大學的副校長,大學網站提供以下信息,他於20163月進入這所大學工作。樂卓伯大學有7名副校長,每位都有他/她自己特殊領域的專業知識和實際工作參與。有點像是企業裡的專業經理人負責某個商業部門。丹是負責企業合作方面的副校長,他的角色是參與和發展建立與企業的伙伴關係。他曾在演講上講授如何建立和維持成功的合作夥伴關係,以及像大學這樣的機構,如何正確的與企業合作夥伴保持目標一致。他還建議大學在與企業建立夥伴關係時,應該採取的何種最佳方法,以及大學研究部門如何更好地了解企業需求。

查覺這點就可以提供一個觀察,為什麼丹寧願與國家委員會簽訂合約,雖然後來知道這想法已是不可能後,才又同意與崔爾迪亞公司簽署協議。用丹的話來說,與國家委員會簽約會顯得更“有聲望”。 崔爾迪亞公司是家疫苗製造公司,將來可能會提供更多商機。作為一名退休臨床獸醫,在丹的眼中,我是不太可能被樂卓博大學視為長期合作夥伴的,原因很簡單就是聲望條件不夠好。 

然而,在我個人看來,當我們處理一種死亡率很高的高度傳染性疾病時,這疾病在全國引起脊椎動物的痛苦死亡,並且在過去10個月裡就已經讓數以萬計的鳥類死亡,現在更嚴重影響到與這些動物相關的行業。我認為面對這樣的情形,需要考慮其他更重要的事,而不是簽署合約的組織,是否是最適合大學利益的組織,而是應該避免任何會延遲能解決這個問題疫苗的上市。 很顯然的,丹其實對賽鴿事業一點都不了解。但經向他解釋這問題,毫無疑問的,他後來理解,當時他決定不簽署合約以及堅持重新談判第二份合約,所產生的影響。

我認為,丹當時的一個相當盲目的決定,最終結果是讓參與樂卓博大學疫苗研究的行業,受到實際上的損害。

我個人認為,第一份合約其實才是最好的。這份合約清楚地列出了我們必須支付的金額,我們當時已經在申請聯動撥款補助,我覺得那時候我們可以輕鬆地製作出預算,並且有補助的資金可用。而且,迄今為止,第一份合約的主要優勢在於,它已經完成並準備好簽署。

這些延誤導致許多問題發生如以下列出的;顯然的,不能期望丹對賽鴿行業有很好的了解,但由於他的工作是發展和維護與業界的關係,所以理論上他應該要有一些基本了解。不幸的是,他決定不在9月初簽署現有合約,甚至他認為更合適的合作夥伴會來簽字,對於直接參與其中的每個人,以及影響廣泛的賽鴿界來說,這是令人非常沮喪和失望的。在我看來,這表明他是真的沒有了解賽鴿行業的需求和形勢,並嚴重損害了實際與樂卓博大學合作的行業。

樂卓博大學想通過與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簽訂合約,以獲得聲望的企圖,其實已經因為鴿界損失而被抵銷掉了。樂卓博大學研究人員對疫苗研發的快速診斷和進展,是給鴿友們留下深刻印象。然而,在與他們的商業化部門打交道後,任何善意早已不存在了。

馬克‧懷特和我討論正在進行的賽鴿環狀病毒研究時,認為除了樂卓博大學外的其他機構,現在可能更適合為我們完成這項工作。

丹的決定和由此產生的延誤影響:

  1. 讓更多的鴿子受到環狀病毒感染而死亡。
  2. 更多的鳥類因之永久受損,並且讓之後的種族競爭力受到影響。
  3. 現在看來,今年在賽季開始前,疫苗不太可能上市,以解決這些相關的問題。
  4. 今年澳大利亞全國信鴿協會的展覽會,可能會因為賽鴿環狀病毒的關係再次取消。
  5. 人們的收入受到影響受到賽鴿環狀病毒感染的乳鴿生產場,大量乳鴿無法處理,銷量受到損害收入自然受到影響。
  6. 賽鴿鴿會收入受到影響幼鴿的銷售和參與聯合鴿舍比賽的意願減少。
  7. 澳大利亞競翔獎金最豐富,冠軍鴿獎金有10萬澳元的維多利亞杯比賽,因為與去年相同的賽鴿環狀病毒問題而取消,可能再次出現。
  8. 鳥類出口-雖然鴿友已被要求不要出口賽鴿,但是卻沒有合法的措施可以阻止。即使接種疫苗的鳥類仍有可能攜帶病毒,而未接種疫苗的鳥類,更有可能攜帶病毒,這將會把賽鴿環狀病毒傳播到世界各地!
  9. 具有商業和基因價值的鳥類進口到澳大利亞,將無法避免受到賽鴿環狀病毒的侵害。
  10. 參與比賽的鴿會會員減少,因為會員賽鴿受到感染無法參賽或展示。
  11. 更改過的疫苗權利金抽取安排,對於鴿友來說可能會導致購買價格更加昂貴。

鴿友們被告知,在賽前沒有疫苗上市的可能性,他們的反應從無言至訝異、失望,再到覺得挫折,整個事件讓人憤怒。

談判期間,還出現了一些其他問題。

A.據我所知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早已在新南威爾斯州(New South Wales)公平交易部門註冊為非營利組織,為了避免擬議的合約違反新南威爾斯州公平交易法律法規和非營利組織法規。大衛‧沃克(David Walker)(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秘書)也提出了一些意見,崔爾迪亞公司向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請款60,000澳元,和正在進行的權利金給付並不違反這裡的任何要求。

然而,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是不是非營利組織,整件事來說我個人認為是毫無實質意義的,因為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將需要持續提供資金,用於研究和其他花費。然而,這是題外話以後有機會再討論。

B.令人沮喪的是,根據新合約制定的流程,可能需要一段時間後才會有研究成果出現。研究資金主要來自疫苗銷售的權利金,沒有疫苗,就不會有銷售。馬克‧懷特和我制定了一張有病毒診斷和在疫苗公司工作經驗的同事名單。雖然他們可能沒能力捐款,但是他們可能會有時間和設施可以幫到我們,我曾要求格雷格去研究這件事。一旦疫苗可上市,可以收取的金額將取決於所售疫苗數量、疫苗價格以及權利金支付給委員會的銷售費用。一旦資金到位,申請和獲得聯動撥款補助會有一段時間的延遲。當然,研究工作會在那段時間內完成。

我們仍然對許多基本知識不是很了解,像是,從父母鴿傳給幼鴿的被動免疫時間還有多久;還有幼鴿何時必須接種這疫苗;疫苗接種後免疫力可以持續多久;是不是真的有低致病性菌株;是否所有病毒都相同會受到當地鴿舍因素的影響,如地理位置、溫度和濕度、鴿舍基因遺傳和鴿舍健康狀況。為什麼這種病毒感染某些鳥類後留在腸道內,這些鳥類卻不會引起病徵,而感染另一些鳥類時,這病毒會穿透腸壁並使之致命?我們不希望在這裡只有理論,而是基於確實研究後的證據,然後產生科學結果支持的事實。

經過這一切過程,馬克‧懷特博士已證明他自己的專業、理性和知情。對於他的建議和指導,我十分的感謝。

 

如果沒有疫苗,我們還可以期待什麼?

沒有理由期望我們今年在東岸的經歷,將與去年在西岸所經歷的經驗有任何不同。一旦沒有開發出自己免疫力的幼鴿和免疫力下降的老鴿,開始與其他鴿舍的鴿子混合再一起,它們就會暴露在病毒中。據推測,該來源將是流行病毒的長期攜帶者。在西部去年約有40%這種疾病的傳染在賽季開始的幾週內就發生了,對賽季造成了相當大的干擾。

我們大多數鴿友,都是從受環狀病毒感染恢復的種鴿,作育出今年的賽鴿,這些種鴿的免疫力似乎可以傳遞給幼鴿。但是,通常這種被動獲得的免疫力往往非常短暫。我們不知道它到底可以持續多久,然而有個例子可以借鏡,我們熟知的PMV賽鴿副粘液病毒的被動免疫持續約6週。隨著幼鴿被動免疫力的消退,牠們就會越來越容易受到感染。

當然,最好的解決方式是為賽鴿接種疫苗,但是由於新疫苗上市時間到現在還沒有很確定,所以另一個(雖然令人難以接受)選擇是,當賽鴿身體狀況健康時(如此牠們可以產生良好的免疫反應),鴿友將溫度和濕度都控制到很低的程度(這似乎可以讓賽鴿環狀病毒誘發疾病的嚴重程度降至最低),然後讓這些賽鴿暴露在於低致病性賽鴿環狀病毒菌株中。如果確定要這麼做,當然得服從當地和國家的法律與法規。

 

事件流程大致時間表

時間表細節澄清

1.馬克同意在合約簽署後的3-4個月提供疫苗上市,但是首先必須讓澳大利亞國家賽鴿委員會與馬克間的合約簽署,然後馬克和樂卓博大學間的合約也接著必須簽署,最後支付款項和樂卓博大學轉讓最終製造細節。然而整個過程,我們相關人等甚至不知道所有這些是否都已完成。我們只能樂觀地說,所有這些過程只需4週的時間,然後我們再等1個月加3-4個月即可。

馬克‧懷特博士在124日寄來的一封電子郵件中解釋說:

!科林,當拿到資料後,我們必須自己先做研發工作,以確保整個生產流程在我們手中順利運行。很難說需要多長時間,因為可能會很順暢,也可能不會。如果順利的話,3-4個月後即能有疫苗可以上市接種。

2.在疫苗試驗中,我們為鳥類接種疫苗,等待一個月後做第二次接種動作,然後再等待一個月做抽血化驗,這時顯示禽類具有免疫力。而我們在大約4週前所抽取的血液,並沒有顯示牠們具有免疫力。這就意味著,在第一次接種疫苗(或是在第二次疫苗接種後)的2個月後,我們可以肯定地說,這些接受試驗的鳥類是具有免疫力的,做過這樣處理的賽鴿,才可以安全地與來自其他鴿舍的賽鴿,一起混在比賽集鴿籠裡。

這意味著,如果過程一切順利,3-4個月後疫苗上市,加上1個月再加上2個月的時間,總共需要6-7個月的時間,也就是最快要到七月或八月,賽鴿才會有環狀病毒的免疫力,而維多利亞賽鴿協會(Victorian Homing Association VHA)六月份就開始比賽了。

當地鴿友的反應

在距離我鴿舍2公里的地方,有兩位鴿友鴿舍的賽鴿,在過去兩週內感染賽鴿環狀病毒。一位鴿友鴿舍裡156羽賽鴿60羽死亡。另一位鴿友鴿舍80羽種鴿有一半死亡,有鴿子死亡狀況發生是從賽鴿舍開始,這位鴿友去年省際比賽綜合排名第四位,他去年一整年沒有使用Pro-vac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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